学(协)会动态

资讯详情

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公告

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公告

 

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对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安排,今年的高级会计师(含正高)评审工作将于9月下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范围:2010年和2011年通过高级会计师全国统考并符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2012年参加全国考试通过的人员,明年参评,成绩有效期往后顺延一年。

二、申报人员应从河南职称网下载个人版申报软件,填报有关信息,并从中产生出资格审查表评审简表和个人信息上报盘。

三、申报人员持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中级会计师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到省职改办(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820915

四、凭省职改办审查通过的资格审查表820915期间,到丰产路99号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东200路南)上报有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五、应报送的有关材料:

(一)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三份。

(二)评审表(A4或B5)一式三份(必须是标准文本格式,单页格式不予接受)。

(三)评审简表(A3)一式45份。

(四)有关证书原件和其他附件各一份。特别强调的是,参加今年申报的人员要提供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符合要求的检索页。

(五)个人信息上报盘。

六、各市和有关单位应尽量将参评人员的材料集中上报。

七、特别注意:个人资料袋一定要结实、耐用、带拉锁,以防自身的重要资料丢失,影响评审工作。

    咨询电话:范文亮 0371-65808021、0371-65808470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电话:0371-60137328   邮箱:hpcfo@126.com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84号4楼    邮编:450008    后台管理

页面版权所有 © 河南省会计学会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豫ICP备08104492号     本网站已支持Ipv6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郑州

版权所有©2021 河南省会计学会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豫ICP备08104492号   本网站支持IPv6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