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今年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由省总会计师协会具体组织,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省外培训班:
第一期:培训地点:广西大学
培训时间:4月
第二期:培训地点:贵州大学
培训时间:5月
第三期:培训地点:湖南大学
培训时间:6月
第四期:培训地点:云南大学
培训时间:6月
第五期:培训地点:黑龙江大学
培训时间:8月
第六期:培训地点:兰州大学
培训时间:8月
第七期:培训地点:吉林大学
培训时间:9月
第八期:培训地点:上海会计学院
培训时间:9月
第九期:培训地点:北京会计学院
培训时间:9月
第十期:培训地点:厦门会计学院
培训时间:10月
(二)境外培训班:
7月拟安排第一期赴台湾学习、考察;
8月拟安排第一期赴澳大利亚学习、考察。
9月拟安排第二期赴台湾学习、考察;
10月拟安排第二期赴澳大利亚学习、考察。
(三)省内培训班:
6月拟在许昌安排一期培训班;
11月拟在郑州安排一期培训班;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适当增减培训班数;
二、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时间、地点由高级会计人员自主选择确定。根据会计人员属地管理原则,由省辖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负责统一组织辖区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事宜,省属单位直接到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省内和省外培训班在每期开班前一个月由会计科(处)将报名情况汇总报省总会计师协会,省属单位在每期开班前20天直接到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国外、境外培训班由会计科(处)在4月底前汇总报省总会计师协会,省属单位在5月10日前直接到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
三、收费标准
省外班:培训费用为3000元/人,包括专家授课费、场租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考察费等,不含往返交通费;
省内班:培训费用为400元/人,包括专家授课费、场租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国外、境外班:培训费用根据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付款方式
各市参训人员应在报名时将培训费交省辖市财政局会计科(处)代收,由省辖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负责统一领发省总会计师协会开具的发票。省直单位在报名时将培训费交省总会计师协会,由协会开具发票。市财政局会计科(处)在每期培训班开班10天前将《报名表》和交款情况传真至协会或发至协会邮箱,以便确认安排相关事宜。省总会计师协会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七天通知参加培训人员报到的详细地点、行车路线及有关事项。
汇款方式:
户名: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浦发经三支
账号:66376130157400000035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惠 刘泽卿
电话/传真:0371-60137328
省总会计师协会地址:郑州市丰产路91号4号楼一楼
网址:www.hpcfo.cn E-mail:hpcfo@126.com
具体时间及考察项目、地点请登陆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培训地点 | 缴费方式 | 备注 |
注:为便于将您的培训信息导入会计管理系统和安排相关事宜,请将上表的每一项内容都认真填写清楚
△:如需邮寄发票的,请在单位名称下面注明详细地址、邮编
电话:0371-60137328 邮箱:hpcfo@126.com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84号4楼 邮编:450008 后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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