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省高级会计人员赴厦门国家会计
学院(第二期)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加培训的学员:
根据2015年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现将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第二期)学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第二期培训时间定于11月8日报到,9—13日培训,14日返程。
二、收费标准:每人4600元(不含往来交通费用)。
三、培训内容:
可持续发展的投资决策和风险防范;传统文化与管理哲学;税收筹划与风险管理;新金融时代与企业财务管理新思维;现金流管理及风险防范;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价值创造新思维等。
四、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按时报到,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为参加培训人员办理2015年度的继续教育手续(非高级会计人员不予确认)。
培训期间不得带家属及孩子。 |
五、付款方式: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及时将培训费汇至:
户 名: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66376130157400000035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惠 15837183366
网 址:www.hpcfo.cn E-mail:hpcfo@126.com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二0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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