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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高级会计人员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第一期)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我省高级会计人员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第一期)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我省高级会计人员赴厦门国家会计

学院(第一期)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加培训的学员:

根据2015年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现将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第一期)学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第一期培训时间定于5月17日报到,18—22日培训,23日返程。

二、收费标准:每人4600元(不含往来交通费用)。

三、培训内容:

1、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

2、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成本管理视角;

3、互联网金融;

4、国学与中国传统文化;

5、税务管理与筹划等。

四、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按时报到,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为参加培训人员办理2015年度的继续教育手续(非高级会计人员不予确认)。

培训期间不得带家属及孩子。

五、付款方式: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及时将培训费汇至:

户  名: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66376130157400000035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惠    15837183366

网  址:www.hpcfo.cn    E-mail:hpcfo@126.com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二0一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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