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省高级会计人员赴北京
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加培训的学员:
根据2015年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现将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时间定于10月11日报到,12—16日培训,17日返程。
二、收费标准:每人4600元(不含往来交通费用)。
三、培训内容:
这次北京培训,特别聘请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财政部科研所的专家教授授课。
培训内容: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解析;预算绩效管理;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态势分析与展望;建立现代化的政府公共预算;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等。
四、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按时报到,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为参加培训人员办理2015年度的继续教育手续(非高级会计人员不予确认)。
培训期间不得带家属及孩子。
五、付款方式: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及时将培训费汇至:
户 名: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66376130157400000035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60137328
网 址:www.hpcfo.cn E-mail:hpcfo@126.com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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