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第二期赴厦门
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直管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现将第二期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学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时间定于11月13日报到,14—18日培训,19日返程。
二、收费标准:每人4600元(不含往来交通费用)。
三、培训内容:
基于流程内部控制建设与完善;
企业涉税风险的分析与控制;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的新变动热点难点;
后ECFA时代两岸经济合作展望;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财务绩效管理。
四、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按时报到,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为参加培训人员办理2014年度的继续教育手续(非高级会计人员不予确认)。
培训期间不得带家属及孩子。
五、付款方式: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及时将培训费汇至:
户 名: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66376130157400000035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60137328
网 址:www.hpcfo.cn E-mail:hpcfo@126.com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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