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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分类:

协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3-13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豫总协[2014]3

                                                  

 

关于2014年度我省高级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豫财会[2014]24号)的要求,现将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本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安排,省总会计师协会具体组织,按照企业和行政事业分类组班培训。培训地点以省内和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为主。

二、培训内容

分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

(一)  企业类

1、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路线图下的财务与会计改革

2、企业绩效评价方法

3、会计信息披露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4、会计学科的背景、架构和基本逻辑谈会计继续学习的思路和方法

5、现代企业战略成本管理理论与实践

6、企业并购定价方法与机制

7、上市公司重组中的会计艺术

8、成本核算与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最新《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解读

9、公允价值计量与财务报表列报改革动态

10、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解读

(二)行政事业类

1、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路线图下的财务与会计改革

2、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及其走势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三公经费管控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与支出管理

5、公共绩效评价与政府会计改革

三、培训时间、地点:

四月份培训地点:鹤壁

五月份培训地点:洛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511-16日);

六月份培训地点:信阳(行政事业班);

七月份培训地点:平顶山;

八月份培训地点:漯河、南阳;

九月份培训地点:开封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914-20日);

十月份培训地点:新乡、北京国家会计学院(1012-17日);

十一月份培训地点:郑州(其中一期行政事业班)

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因名额有限,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加培训人员。

四、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时间、地点由高级会计人员自主选择确定。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股)负责统一组织辖区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事宜;省属单位直接到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股)在每期开班前一个月将报名情况汇总报省总会计师协会。

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为参加培训人员办理

2014年度继续教育确认手续(非高级会计人员不予确认)。

参加培训人员,不得带家属及子女。如有变化或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报名和培训。

五、授课质量评价

为了提供更加优质的教学服务,从 2014年起,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针对授课内容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估,采取无记名方式实行问卷调查,及时了解学员对培训工作的反映,不断提高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质量。

六、关于以前年度的补课问题

以前年度未参加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今年将专门安排补课。凡需参加补课的,请到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培训。

补课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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