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关于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
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4月16日发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
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补充和配套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2年1月率先在上海启动改革试点,之后陆续将北京、江苏等11省市纳入改革试点,河北、河南、山东、青岛、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正式上报请示,要求2013年尽快加入试点,其他地方也表达了进行试点的愿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邮电通信业等行业在全国开展试点。为帮助企业和相关单位及时准确掌握在汇算清缴工作中的政策依据及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变化,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确定于2013年4月在北海和深圳继续举办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
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解析培训班”;由北京华夏星源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现将本专题培训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企事业和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学习。
附件:一、培训班具体安排
二、报名回执表
附件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解析培训班”具体安排
一、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3年4月11-16日(11日全天报到)
地 点:广东.深圳(具体报到地点,在开班前一周另行通知)。
第二期:2013年4月18-24日(18日全天报到)
地 点:广西.北海(具体报到地点,在开班前一周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财务经理、税务主管、财务骨干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负责人;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三、拟邀请专家
财政部、国家会计学院等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和专家。
四、培训内容
㈠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⑴年终财务决算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与账务处理;
⑵收入解析与纳税调整;
⑶税前扣除与纳税调整;
⑷资产的税务处理与资产损失的扣除;
⑸税收优惠政策与申报;
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实务;
⑺如何降低和防范涉税法律风险。
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⑴解读税改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文件;
⑵试点纳税人的界定和试点的具体征税范围;
⑶试点税率和征收率及试点计税方法等规定;
⑷简单介绍新增值税申报表和试点的优惠政策;
⑸针对与会企业提出的营改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培训学习期满后,统一颁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与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解析培训班”结业证书。获得该证书,表明已完成后续教育计划规定的本年度专业学习任务,可作为《会计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为每人29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场租费、管理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办法
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培训部或班务组;我们将按报名先后发《报到通知》。
本《通知》文件信息发布见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acfo.com。
七、联系方式
学习顾问:
耿晓娜 电话/传真:010-87960582,67733582
手 机:13269190588
电话:0371-60137328 邮箱:hpcfo@126.com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84号4楼 邮编:450008 后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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