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培训中心[2012]119号 中总协[2012]46号
关于举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与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国务院2011年11月16日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全面反映、全面参与和全程控制的重要手段,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诸多误区;加之,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等10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明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如何将预算与企业发展战略完美结合?如何利用预算在企业内合理分配有限的资源?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对所涉及的行业有什么作用、有什么样的影响?为帮助大家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研究决定,于2012年10月在重庆举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培训班。本培训班不招收发展改革、物价系统公务员参加培训,由北京华夏星源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本专题培训班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附件:一、培训班具体安排
二、报名回执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电话:0371-60137328 邮箱:hpcfo@126.com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84号4楼 邮编:450008 后台管理
页面版权所有 © 河南省会计学会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豫ICP备08104492号 本网站已支持Ipv6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