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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及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及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培训中心[2012]107    中总协[2012]42

 


 

关于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及疑难问题解析

培训班”的通

各会员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1116日下发《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文件),上海已从201211日开始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国务院2012725日决定:自8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等10地。明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试点。

为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新精神、新要求,做好营业税改增值税转型前的准备工作,规划转型后的财税管理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研究决定,于20129月在昆明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及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由北京华夏星源国际文件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现将本专题培训班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附件:一、培训班具体安排

二、报名回执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一二年八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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