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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24套期会计应用指南

CAS24套期会计应用指南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本准则)对开展套期业务的企业选择运用套期会计时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企业符合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且选择运用套期会计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并且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有关套期会计披露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会面临各类风险,其中涉及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对于此类风险敞口,企业可能会选择通过利用金融工具产生反向的风险敞口(即开展套期业务)来进行风险管理活动。套期会计的目标是在财务报告中反映企业采用金融工具管理因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的风险管理活动的影响。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将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进行套期关系的评估。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企业应当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通过调整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使其重新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从而延续套期关系。企业一旦正式指定套期关系并选择应用套期会计的,只能在企业不再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特定条件时终止应用套期会计,不得自行终止应用套期会计。

  本准则同时提供了套期会计的一种替代方法,即企业可以将符合条件的某项面临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整体或部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以减少与作为套期工具的信用衍生工具之间会计计量的不匹配,使两者公允价值变动形成自然对冲,从而便于企业管理信用风险,减少损益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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