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豫总协[2014]2号
关于参加2014年总会计师素质
提升工程培训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省直管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有关精神,着力提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含行使总会计师职责的财务总监,下同)的能力素质,促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财政部决定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2014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人数为240人,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各80人。
受省财政厅会计处委托,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负责我省2014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组织报名工作。为做好我省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后备人才、骨干人才。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着重讲授现代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新政策、新知识和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主要包括:当前宏观经济政策、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会计职业道德、财务规则制度、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建设、现代金融保险知识、领导力培养等。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4年我省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分别在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培训时间为一周。
具体报到时间为: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6月8日报到;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6月 20日报到;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10月25日报到。
四、报名办法
参加培训的时间、地点由参训学员自主选择;各省辖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本辖区的报名工作,提前20天上报省总会计师协会;省直各单位的在开班前20天直接在总会计师协会报名,然后由协会进行汇总,统一安排。
总会计师协会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通知本人;确定的培训人员情况如有变化,应在培训班开班前10天告知协会。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并由省财政厅办理2014年度继续教育确认手续。
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得带家属及子女。
五、培训费用
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经费,由财政部统一补助三个国家会计学院,每人补助3000元。学员所在单位负担往来交通费、住宿费。
联系方式: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0371-60137328)
联 系 人:张建惠(15837183366)
刘泽卿(13333811336)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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